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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温城堡

B93F  2023-04-14 09:22
(嘿嘿嘿)

回 86楼(桐上北归凰) 的帖子

不好意思,之前回复你最后一句话确实在揶揄,我表示歉意。
不过你是让ChatGPT用哲学或者社会学论述的口吻替你写的这些吗?虽然用词和口吻看起来很学术,但观点实在是有点幼稚啊,让人感觉怪怪的,对理解你想说什么徒增困难,何必掉书袋假装专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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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ell

回 94楼(⑨) 的帖子

这不是今天的帖子么,为啥不能用chatgpt写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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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上北归凰

B96F  2023-04-14 09:34
(暮霭闲遮中庭月,星辉信漫莽苍梅。)

回 93楼(重温城堡) 的帖子

基本都是自己即兴码的(里面还有不少错别字和病句我也编辑过好几次,拿AI编就基本不会有这种低级错误)。怎么说呢,我也提过好几次几次有些讨论本来就是“应然”的,那自然免不了去设立一种理想型或者纲领性的目标——这我觉得就是看起来“幼稚”的原因,因为确实不接地气,这个我承认。

所以我才会几次三番邀请你适度地引入某种事例加以讨论,这样“空谈”就能更加实在一点。对有些语言措辞的佶屈聱牙我表示抱歉,一来可能是一种不太好的个人习惯,二来有的地方因为是无事例的空谈,所以不凝聚某些抽象的概念措辞的话那就会变成一大段一大段的白话,可读性和信息丰度将会更差。

当然如果你仍然抱持着“我对一个‘小屁孩’没有啥深谈的必要”的态度的话,那我真没有办法,只能祝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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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上北归凰

B97F  2023-04-14 09:36
(暮霭闲遮中庭月,星辉信漫莽苍梅。)

回 95楼(knell) 的帖子

主要我写这种超级豆腐块风格的贴子你至少可以追溯到去年9月份,那时候确实还没有GPT嘛......

不过拿GPT改语法错误之类的确实比较好用,之前我自己写本子的时候还真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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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前木屋

实际上烟草和大码又有什么区别?只不过……呵呵,说多了都是泪。
以前不觉得,现在越来越感觉国家依然还是在封建社会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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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上北归凰

B99F  2023-04-14 09:45
(暮霭闲遮中庭月,星辉信漫莽苍梅。)

回 98楼(门前木屋) 的帖子

烟草说实话现在只是亡羊补牢而已,因为烟草行业发源太早,全球都有点尾大不掉的感觉了。税收就是另一个话题了,说实话成瘾物市场的问题追根溯源都是社会建构和社会中人的需求层次问题,聊这个很容易眉毛胡子一把抓,看前面几楼就知道了。

我是支持进一步压缩烟草行业直至私密场所外全部禁烟的(甚至我自己曾经就是个二手烟的受害者,要彻底革除烟草的土壤感觉有生之年我们看不到的),至于大麻(包括前段时间上了热搜的槟榔)嘛...尾大不掉的东西现在都要这样出条条框框规制(都还不够),那么还没有成不可控规模的同类玩意真的没有理由让其发展起来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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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上北归凰

B101F  2023-04-14 09:50
(暮霭闲遮中庭月,星辉信漫莽苍梅。)

回 100楼(⑨) 的帖子

害,茶馆这么多人盯不下来没啥。我这个号也是20年开的小号专门“不吐不快”的2333333(虽然人家15年注册比我的大号还早就是了)。

况且我基本不开贴主动发起讨论,都是回帖为主,所以曝光率低蛮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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糙汉

B102F  2023-04-14 09:52
(每天来划划水,摸摸鱼。)

回 6楼(fangfang) 的帖子

有些文章不可信,就像早期美国有家卖止痛药的公司贿赂这些专家写假文章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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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温城堡

B103F  2023-04-14 09:54
(嘿嘿嘿)

Re:回 93楼(重温城堡) 的帖子

引用
引用第96楼d6d3624b于2023-04-14 09:34发表的 回 93楼(重温城堡) 的帖子 :
基本都是自己即兴码的(里面还有不少错别字和病句我也编辑过好几次,拿AI编就基本不会有这种低级错误)。怎么说呢,我也提过好几次几次有些讨论本来就是“应然”的,那自然免不了去设立一种理想型或者纲领性的目标——这我觉得就是看起来“幼稚”的原因,因为确实不接地气,这个我承认。

所以我才会几次三番邀请你适度地引入某种事例加以讨论,这样“空谈”就能更加实在一点。对有些语言措辞的佶屈聱牙我表示抱歉,一来可能是一种不太好的个人习惯,二来有的地方因为是无事例的空谈,所以不凝聚某些抽象的概念措辞的话那就会变成一大段一大段的白话,可读性和信息丰度将会更差。

当然如果你仍然抱持着“我对一个‘小屁孩’没有啥深谈的必要”的态度的话,那我真没有办法,只能祝好了。


我没有这样的态度,我不认为年龄是讨论事情的门槛。不过一开始我的态度确实不太友善,不好意思。
我自己也是非常希望能有比较有质量的讨论的。

如果还要讨论的话,我们应该现有一些共识。比如我所说的性交易合法化,不代表完全放开没有规则没有监管。政府监管中的政府或者立法,适用于一般民主社会,而不是我国这种独裁社会。如果一定要以我国现状为基础,那么前提依然是党容许性交易的存在,并且给予一定的讨论空间(类似改革开放后,中国允许资本运作,私人企业和开展金融业务)。

如果非要以当前的社会现状去讨论,那么性交易合法这件事情就压根不可能发生,也就失去了讨论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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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温城堡

B104F  2023-04-14 09:56
(嘿嘿嘿)

Re:Re:回 94楼(⑨) 的帖子

引用
引用第100楼926444a9于2023-04-14 09:46发表的 Re:回 94楼(⑨) 的帖子 :

你15年就注册了居然都不认识桐佬……


原来是老用户,我14年就注册了,但是对论坛ID没有一个眼熟的(除了可可萝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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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咲咏

不会真有人信毒品不会导致心瘾吧,就是那种虽然对生理改变不大,但是心理上已经觉得没它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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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啊啊啊啊

回 6楼(fangfang) 的帖子

唐尼就是吸大麻开始的 你看他一个大明星花了这么多钱才戒掉你觉得成瘾性低吗 吸大麻的人久了多半会去吸更强的毒品 因为吸到后面大麻对他们就没有什么效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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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温城堡

B108F  2023-04-14 10:14
(嘿嘿嘿)

回 106楼(⑨) 的帖子

确实不认识哈哈,我一般不怼人的,最多了说点缺德话哈哈。
我没有怼这位,虽然一开始交流的氛围不是很愉快,但打这么多字愿意交流还是非常宝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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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温城堡

B109F  2023-04-14 10:18
(嘿嘿嘿)

Re:回 57楼(重温城堡) 的帖子

引用
引用第61楼d6d3624b于2023-04-13 10:21发表的 回 57楼(重温城堡) 的帖子 :
之前写过一篇为什么要坚决禁黄(即使灰色地带屡禁不止也要禁)的帖子。里面的逻辑放到这里套给“为什么任何形式的合法化毒品都应该被弃绝”也是共通的,供参考:
https://east-plus.net/read.php?tid=1772130&page=2#24647720

毒品除罪化唯一可能的先决条件就是未来能在某种科技水平之下具备成熟的、平民级别的机体神经系统修复技术以及与之配套的无阶级社会形式,二者缺一不可。在这一条件到来之前谈除罪化毒品都是妄谈,而很显然现在这两个条件无论哪一个都远远不满足。


我翻了翻楼里的回复和你这里这个链接,链接里也有回复提到了性交易合法化是指对个人的去罪化,而不是纵容有组织的性交易。大麻我觉得也是同理。我个人支持的是去罪化。你可以看看相关的文章和报道吧,无论是性还是毒品,针对个人的去罪化也已经做了有一段时间了,有益也有弊端,我觉得这是个不断平衡和调整的过程,而不是一棍子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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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上北归凰

B110F  2023-04-14 10:19
(暮霭闲遮中庭月,星辉信漫莽苍梅。)

回 103楼(重温城堡) 的帖子

Ok,这下我明白咱俩有点“鸡同鸭讲”在什么地方了。其实绕了一大圈回来,你这一层楼提到的也是我好几段中提到的东西。我捋了一下,咱俩的观点其实是有共性的,那就是:“当前社会下合法化是妄谈”。但是咱俩的观点分歧则是在于“什么样的社会形态下合法化可以有讨论的加之”——你的观点是“一般民主社会”(我的理解就是西欧北美这样的全球化体系中的核心国家)即可,而我更加激进一些,认为这种形式平等的“民主社会”也到不了能够松口的地步,而是只有经过更加彻底的社会变革,达到能够让民众具有结构平等的“无阶级社会”(现在世界上暂时没有)才有讨论的必要。

正是因为我认为到了“无阶级社会”才有谈论开放这一门槛的立场,我才会说出这种以经济要素为主导的“交易”活动的不存在或者说不必要性。所以如果从概念上讲,讨论“交易”是否存在合法化土壤,依照我的观点那自然就是“不存在”——因为“交易”活动为主导性的社会活动的时代是阶级社会的中后期以及向无阶级社会的过渡期,这个时候因为阶级社会的特性导致“立法”这一活动的本身无法摆脱法律的阶级性,这样会深化结构性的不平等(或者说这样在我眼里的立法是性从业者的饮鸩止渴,我对此是抱持反对态度的);而到了无阶级社会,是可以讨论立法开放诸如性享乐方向的活动了,可是这时候“交易”活动占据社会活动的比重就会明显下跌,注重的是原先作为定语的“性”而非作为修饰主体的“交易”,这是对“交易”的扬弃。那个时候立法保护的行为中,并不是以经济活动为主导客观产生的皮肉交易,而更像是对人本质的“性享乐”的自由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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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上北归凰

B111F  2023-04-14 10:28
(暮霭闲遮中庭月,星辉信漫莽苍梅。)

回 109楼(重温城堡) 的帖子

对于个人去罪化这个进程确实我认为多少有讨论空间。毕竟“逼良为娼”行为的大量例子中,如果抓小放大,只打击皮肉交易的直接参与者而放走了背后的组织者那无疑是错误的(这个主要是针对卖淫者,对嫖客的去罪化我不同意,当然实际上现在的寻常嫖客行为只是违法,并不一定等同于触犯刑法)。这个问题的难点其实在于如何裁定皮肉交易中卖淫者参与的主动性问题——对于客观上被迫参与者参与到恶性黄色事件中的去罪化是有必要的,但是在当下对于非外部因素压迫而主动投身其中的“投机卖淫者”,其实我认为仍不可去罪化或者减轻法律处罚范围。

只不过我对能否推行其实不持有太乐观的态度,归根结底还是因为立法者“没有需求”——而这种需求能够产生的话,要么是被倒逼进行社会变革,要么是自己自身难保需要更多的超额利润攫取了。

至于毒品(即使是软性毒品),我觉得结合现实至少在国内真的没有任何讨论的必要——因为国内毒品泛滥程度确实按比例来说就是不高,讨论乃至推动这个开口反而就是会起到反作用。
       至于西方现在嘛,说实话我还是觉得这么做说好听点或多或少是形式平等社会下“出于无奈”的行为,说难听点就是“通过给予小的‘自由’来掩盖更大的‘不自由’”罢,反正如果我要是对应国家的国民,我肯定骂得相当难听就是了233333.

为什么之前我对个人去罪化的着墨不多可能还有另一个原因——就是这个不解决根本问题,只能说是个缓兵之计。要真的彻底解决这个问题有且仅有一个办法就是对社会结构进行重组和变革,当然实际上二者是可以考虑并行的,但就是因为这种可以并行的原因,导致我不希望大多数人一谈及这个问题就会滑到前者上打转而不会进一步思考后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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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温城堡

B112F  2023-04-14 10:46
(嘿嘿嘿)

回 111楼(桐上北归凰) 的帖子

不容易,说了这么多终于有了共识。
我确实觉得你“无阶级社会”的想法有点激进,这近乎于一个道德高度发达的理想社会。我觉得如果现实问题放在这样的框架里讨论,那么很多事情可能永远没有办法有进展和推动了,毕竟理想社会可能只是想象中的社会。
去罪化肯定有其目的,有时候是保护弱势群体,有时候是为了经济发展(有感最近我国搞所谓轻微违反劳动法不予处罚)。这方面我是认为应该出于保护弱势群体的角度去做,所以我支持性工作者无罪,通过严惩嫖客来实现减少性犯罪。这种想法可能来自于多年前看到茅于轼关于经济适用房不设置厕所的提议所引发。
法律肯定不是万全之策,有疏漏很正常,但是否要因为疏漏不作为或者伤害本应受到保护的人,我认为应该容许疏漏,并且通过不断健全社会整体机制来弥补具体或者特定规则的疏漏。

我也认同你的担忧,这方面我比你乐观一些,我会觉得有改变有推动,总好过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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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bbf7413

2007年,医学期刊《刺胳针》(Lancet)报导了一篇关于常见管制药品其伤害性及成瘾性的主观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是大部分问卷填写人认为大麻的伤害性及成瘾性比烟、酒来得轻。
说大麻比香烟成瘾性低的不会就是这么来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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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许行

Re:回 111楼(桐上北归凰) 的帖子

引用
引用第112楼894852dd于2023-04-14 10:46发表的 回 111楼(桐上北归凰) 的帖子 :
这方面我是认为应该出于保护弱势群体的角度去做,所以我支持性工作者无罪,通过严惩嫖客来实现减少性犯罪。

.......



这里小弟有一点疑问,就是一旦合法化之后,虽然性犯罪会减少,但会不会导致大批为生活所迫的妇女沦为性工作者?最后会不会反而是嫖客成了弱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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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上北归凰

B117F  2023-04-14 17:47
(暮霭闲遮中庭月,星辉信漫莽苍梅。)

回 112楼(重温城堡) 的帖子

引用
所以我支持性工作者无罪,通过严惩嫖客来实现减少性犯罪。

这个路线我不反对,尤其从群体角度上讲嫖客的存在危害性确实要大于性工作者全体(尤其后者中有不少客观无辜的,而前者很少存在无辜形态)。但是我上面也补充过,囫囵地裁定性工作者无罪窃以为也不可取,应该需要结合其他因素进行细分来甄别是否应该予以法律性的惩戒(实际上现在性交易行为也是普遍违反法律但未必触及刑法)。因为我是不乐见或者反对因为脱罪化(甚至合法化)的空子使得有些投机者在如现在这种经济形势下行的场合主动参与其中,所以实际上就算要做也是需要一个阈值的裁定。
       而这种阈值会不会去界定以及界定准确性讨论,其实又是回到了之前的问题了(因为真正出于保护弱势群体角度而言,这个阈值界定显然是必要的;但是如果只是为了像推动经济之类的目的,这种界定在一开始则是不必要,谈论到这个方面就会表现为流于口头争论而鲜有细致的社会调研,甚至因为阻碍这一经纪行业的规模发展而被忽视——所以这时候不从客观的社会因果讨论清楚立法的政治性逻辑是不行的)。所以如果归根结底那就又还是社会形式变革的根本问题——其实从一开始我讨论的尺度就略去了这一个归因过程,然后就鸡同鸭讲了这么久罢。

无阶级社会在我眼里应该是需要很长时间去实现甚至我们这一代应该见不到能结果的那一天,但是我不认为这种方向是过于激进的。或者说如果不以这样的目标为行动方向的话,就不足以推动社会的有效变革。我对于西方现在的形式民主其实观感很一般,一来是这种“民主”仍然不算彻底,二来就是这种“民主”其实是建构于全球化体系的不平等交换之上的(也就是说这些国家民主红利的实现代价是由本国及其以外的其他国家与地区为之共同买单的,这种寄生性就很难恭维)。尤其考虑到国内庞大的人口体量、发展不均衡性以及我国在世界分工体系中的地位,我认为西欧北美这样的核心资本主义国家的制度是无法在国内等效实现的(硬要去做,只有分裂解体的下场。到时候就是京津冀、长三角这样的地区成为新的四小龙,其他地方好点的当印度越南,差点的当金三角去)。所以我才只能以“无阶级社会”的目标为底色去对这一类社会问题展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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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上北归凰

B118F  2023-04-14 17:48
(暮霭闲遮中庭月,星辉信漫莽苍梅。)

回 116楼(小许行) 的帖子

对,这就是我的担忧。而且我认为这个口子一开,结合当下的社会现实,概率是很高的。因此这应该也是我反对其系统性合法化的原因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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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saltyfish

从烟民是国家的恩人变成瘾君子是国家的恩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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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面的做法

不是德国公民,批判德国法律,笑死我了,也就敢批评外国的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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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毒

B121F  2023-04-14 17:57
(nulls)
逐渐大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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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liw

一堆人连撸管都戒不了,在这说大麻就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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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mmtscj

不管其他国家怎么样,严谨就对了